王烁
两会期间,如何有效保护青少年远离不必要的医美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的话题之一。“学得好不如嫁得好”“可做可不做的一定要做,不能做的也要创造条件做”,稍加搜索,不难发现各种引导医美消费的“金句”广泛流传,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朗朗上口”,可谓诱人于无形之中。在容貌焦虑驱动下,青少年已成医美消费主力。
不必要医美的危害自不必赘述,事实上,为防止从追求所谓盛世美颜而滑向危险边缘,我国早已出台相关规定,比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19条就明确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
在家长支持青少年整形的消息屡见不鲜的情况下,建议进一步明确医疗整形范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乱象。但审美终究是价值观范畴,禁止对未成年人开展非必要整形项目仅是纠正畸形审美的外力,驱散审美焦虑还需内外兼治,这就需要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形成健全的审美观念。青春本就多姿多彩,美丽更不该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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