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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重点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粤科协学〔2010〕3号
日期:2010-02-03|来源:学会学术部 作者:|字体: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

  为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切实提高学会学术活动质量和水平,发挥学会学术先导作用,增强学会学术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自主创新,促进人才成长,根据省科协学会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广东省科协重点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2010年省科协学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择优支持,保证重点,讲求成效,合理配置”的原则,决定开展2010年重点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1、A类。省级学会主办、承办具有创新性、前沿性的全省性、全国性、国际性的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要求人数一般200人以上,评选优秀论文及出版论文集。 

   2、B类。省级学会与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联合主办的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行业和科技领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要求人数一般200人以上,提出决策建议或调研报告。

  3、C类。多省级学会联合主办、承办的(其中:拟请省科协或有关部门联合主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跨专业、人数较多的大型专题性或综合性学术交流活动。要求人数一般500人以上,提出决策建议或调研报告。

  4、D类。承办《广东科协论坛》。按照省科协牵头抓总、多方承办、广泛参与的工作思路,省级学会申请承办论坛,负责提出论坛的主题、形式、拟邀请专家等方案,负责落实参会人员等具体的组织、筹备工作。

  5、E类。重大决策调研项目。省级学会或省级学会联合地方科协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的决策建议和报告。

  二、申报对象
  广东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地级以上市科协。

  三、申报条件 
  1、所申报项目为2010年内完成的项目; 
  2、所申报项目没有获得省科协其他经费支持或资助; 
  3、申报总项目数不超过2项,不可申报同类型项目;
  4、完成资助项目后1个月内提交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含活动相片)。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省级学会、地级以上市科协认真研究,积极申报项目。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要积极主动、加强联系各有关学会,共同联合申报项目。
  2、请于2010年2月28日前将《广东省科协重点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请表》1份(并附上电子版)及项目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到省科协学会学术部。联合申报项目需同时加盖各申报单位的公章。《项目申请表》可在省科协网站下载。

联 系 人:叶小鹰            陈慧钦
联系电话:020-83550684   020-83540808
邮    箱:yxy@gdsta.cn

附:广东省科协重点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请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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