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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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31 05:55: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料图)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395万元—2,0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3.81%—60.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5,740 万元—6,43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81%—65.72%;基本每股收益0.0581元/股—0.0871元/股。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收购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宇航”)40%股权的事项,对长光宇航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1.11%增至51.11%,长光宇航成为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在之前进行业绩预计时,由于对会计准则理解有误,在对各子公司未审报表进行初步合并过程中,未将原来持有的长光宇航11.11%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间的差额进行调整并计入投资收益。并基于此于1月20日发布了前次业绩预告。

经与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沟通,并反复研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应的应用指南,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将上述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合并报表数据进行了修订。经初步估算,相关业务对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约为5,800万元,因此需对前次发布的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由于导致本次业绩修正的原因为非经常性损益变动,不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故前次业绩预告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无需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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